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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自愿申请终止办学名单公告(第十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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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育僮等2家校外培训机构自愿终止办学,开发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依法受理终止办学申请,拟进入注销清算程序,现予以公告。 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相应公司申报债权。社会公众如对校外培训机构注销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开发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公告期满如无异议,将注销办学许可证。 联系电话:0546—8511798。 开发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管理部代章) 2025年10月28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自愿申请终止办学名单(第十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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